根據(j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韓國國家研究基金會(NRF)合作諒解備忘錄,雙方每年共同資助合作交流項目,其中包括人員交流、在境內舉辦雙(多邊)會議、出國(境)參加雙(多)邊會議三類項目。經(jīng)雙方協(xié)商,2021年度將共同資助合作交流項目30項,其中人員交流項目20項,在境內舉辦雙(多邊)會議及出國(境)參加雙(多)邊會議共10項。
(一)資助領域
本項目資助領域為自然科學相關領域(申請代碼1須選擇A-H下屬學科代碼,并建議填寫至最末一級)。
(二)資助強度
中方資助強度為不超過15萬元/項。
(三)資助內容
對于人員交流項目,NSFC將向中方申請人提供中方科學家訪問韓國的雙程機票費和接待韓方科學家訪華的生活費和城市間交通費;NRF將向韓方申請人提供韓方科學家訪問中國的雙程機票費和接待中方科學家訪韓的生活費和城市間交通費。
對于在境內舉辦雙(多邊)會議及出國(境)參加雙(多)邊會議項目,會議地點所在國的機構(NSFC或NRF)將向申請人提供參會中、韓雙方人員的食宿、城市間交通和舉辦會議的相關費用,包括場地租用、會議材料印制等。參會專家的國際旅費將由派出國機構(NSFC或NRF)提供。
(四)項目執(zhí)行期
人員交流項目執(zhí)行期為2年(從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境內舉辦雙(多邊)會議及出國(境)參加雙(多)邊會議項目執(zhí)行期為1周,執(zhí)行期范圍從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中方申請人須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或博士學位,或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人員交流項目中方申請人須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后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人員交流項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參與者(主要參與者需經(jīng)在研項目負責人同意)。
在境內舉辦雙(多邊)會議及出國(境)參加雙(多)邊會議項目中方申請人須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后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參與者(主要參與者需經(jīng)在研項目負責人同意),會議主題應密切圍繞所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研究內容。
(二)韓方合作者應符合NRF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三)中韓雙方申請人需分別向NSFC和NRF遞交項目申請,對于單方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四)更多關于申請資格的說明,請見《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